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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迎校庆之文明寝室创建”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21   阅读:

各学院(系):

为迎接湘潭大学60周年校庆,优化校园育人环境,学校将开展文明寝室创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迎六十周年校庆·创文明寝室

二、活动时间: 201856

三、活动对象 湘潭大学全体学生

四、活动安排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57日至11日)

1. 学校下发《关于开展“迎校庆之文明寝室创建”活动的通知》,学院(系)根据通知要求,制定本学院(系)寝室检查方案

2. 学院(系)召开主题班会,发动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学生干部带头参加本次活动,营造文明寝室创建活动热潮;

3. 学院(系)将各班卫生生活委员名单汇总于510日上午12点前报学生工作处学生管理科。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512日至23日)

学院(系)对本院(系)学生寝室进行集中检查,对违反校纪校规行为,如私自外租、饲养宠物、使用大功率电器等行为进行自查自纠,对脏乱差寝室进行重点整改,并将自查自纠结果(填报《寝室检查登记表》)于523日上午12点前报学生工作处学生管理科。

第三阶段:集中抽查(524日至31日)

学校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集中抽查。

第四阶段:评比表彰和通报批评(61-5日)

学校统一对全校学生寝室文明创建活动进行验收、评比,并在此基础上评选出若干“文明寝室”、“示范寝室”。

对违反《湘潭大学学生住宿管理规定》(湘大学发〔20178)行为,按照《湘潭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湘大学发〔20173号)进行处分,并取消年度评奖评优资格。

五、活动要求

寝室是学生日常学习生活的重要场所,各学院(系)要高度重视寝室的文明建设工作并根据学校的作息时间表每周五下午统一组织各学生寝室集中打扫并检查;院系要建立健全寝风建设、文明寝室创建的常态化工作机制,采取日常检查、经常教育、集中整治相结合,要求各学院(系)领导、专职辅导员、班主任定期不定期深入学生宿舍,了解学生学习、生活状况,掌握学生思想政治动态,督促学生自觉加强寝室文明建设。

 

 

附件:寝室检查登记表

 

   学生工作部(处)

201857

 

 

 

 

寝室检查登记表

序号

楼栋

优寝

差寝

备注(复查处理情况)

备注:

1.本表只记录优秀寝室和脏乱差寝室(填好备注);

2.严格查寝,不徇私舞弊;

3.集中查寝活动结束后,由查寝员汇总本次查寝结果,纸质档于查寝后的两个工作日内交至学生管理科;

4.对于本次集中查寝中的优寝和差寝,学校将会在全校范围内予以公示,并进行后期跟进。

查寝人:

查寝日期: